公示公告 / 营商环境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南陵县获得用水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安徽省委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 版)的通知》目标任务要求,对标长三角,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提升用水报装便利度,切实增强用户获得感和满意度及《芜湖市创优 “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提升供水改革成果,压缩获得用水流程时限,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3个工作日。获得用水外线工程并联审批采取承诺备案制审批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建立健全对标一流、对接长三角和全省统一的用水指标提升工作推进机制,鼓励开展用水小型工程“三零”服务,优化掌上服务,积极争取县政府及县水务局支持,力争我县获得用水改革成效和便利度持续提升,名列全市前茅。

二、组织建设

成立南陵县供水公司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水提升行动工作专班领导小组。

组  长:王立宝

副组长:丁家友 张志根 赵  昶 秦宗军  

成  员:付元华 万  俊 李  勇 宁  云 

邹  洁 潘学峰 凤  飞 应晋元

办公室设在麒麟水厂客服中心,电话:0553-6826000。

三、改革提升举措

1.压缩流程时限。企业用能严格落实“201”工作法,申请受理、挂表通水2个环节,0材料办理,办理时长1个工作日。为具备供水接入条件的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挂表通水;有外线施工的接入时间压减为3个工作日,涉及到占掘路、绿化等联合审批1个工作日办结。

2.精简申请资料。具备供水接入条件的用户,零申请资料。

3.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29号)等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涉及设计、施工建设的,应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及定额标准。对国家规定确需保留的收费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实现“一窗办理、一站办结”,推动开展用水小型工程“三零”服务。  

4.推行并联审批及承诺备案。推动用水外线工程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占掘路许可等环节由串联办理改为并联办理,外线工程审批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项目使用林地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涉及采伐林地上的林木的应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积极推进落实《芜湖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关于用水用气报装外线工程审批试行承诺备案制的通知》(芜四最办〔2020〕22号)要求,供水企业提交项目材料并作出书面承诺,符合条件的,审批部门1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下发联合备案通知书。工程技术简单、施工方案简便的,承诺单位(供水企业)承诺施工过程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经备案可直接组织施工;穿(跨)越、占用、挖掘城区道路(高速公路、普通国道除外)施工,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不包括砍伐、迁移城市树木)施工,经备案同意的可直接组织施工。施工完成后,由道路和绿化养护单位根据设计施工图纸负责及时恢复(按现行定额和信息价决算),根据道路权属由县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同级财政给予补贴。

5.建立提前介入机制。推行企业用水近远期规划提前介入服务,帮助企业拟定建设期临时用水与投产后正式通水最优施工方案,确保一次性施工到位,减少企业区划红线内部重复的投资成本。

6.创新服务机制。加快制定完善供水行业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提升整体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预约上门服务,实现用户“零跑腿”。

7.推行用水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企业在用水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用水事项)上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让企业对用水事项有全面的理解,并详尽告知相应事项操作流程,让企业办事不走弯路。

               南陵县供水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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